〔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政務委員、「花蓮震災救助及重建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今日表示,二月六日花蓮地震發生後,中央各部會在第一時間啟動救災及應變作為,並推出多項救助及賑災措施,專案小組會持續運作至重建完成為止。
行政院已推出多項措施,包含金融救助、賑災專戶、便民服務、稅務減免、租屋及住宅救助、就業救助、生活扶助、企業救助。
陳美伶強調,花蓮震災雖是危機,但亦為創新發展的契機,中央與地方應攜手同心、重建花蓮,雖然重建過程漫長而艱辛,行政院及各部會將以前瞻思維擘劃重建方案,使花蓮化危機為轉機,展現全新風貌與活力。
陳美伶指出,各部會目前推動的重要重建措施有:
一、 有關產業協助、紓困及振興措施,經濟部、交通部等部會已經與當地業者、縣政府討論彙整。交通部觀光局也推出多項振興花蓮觀光產業措施,積極研擬產業復甦行動計畫提報行政院審查。
二、 有關道路、橋梁、校舍、農路等公共設施及公有建設復建,由工程會會同交通部、教育部、農委會及主計總處,本「從優、從簡、從寬、從速」原則,對災後搶修搶險工程,已會勘並執行完成,其餘待花蓮縣政府彙報中央後,將於3月底前全部核定。
三、 有關民眾房屋受損後續協助,租金補貼、房屋耐震評估補助、危險建築拆除補助等部分,應由花蓮縣政府儘速彙整需求提報內政部;民眾如需重建危險老舊建築,可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建築物耐震重建輔導試辦計畫」加速處理,並獲得相關補助。至於重建用地如有需要國有土地部分,財政部將視個案提供協助,並簡化行政程序,於提報後1個月內完成。
四、 花蓮縣政府今年度總預算計畫型補助、花東基金及去年度追加減預算等編列縣配合款,若縣府確將經費移為震災之用,並經主計總處確認已無財源,可再由花東基金予以協助。
五、 有關衛生福利部及外交部收受的各界捐款,衛福部會將募得款項及清冊,撥付交由花蓮縣政府作為重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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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花蓮地震造成花蓮市區4棟大樓嚴重傾斜,圖為雲門翠堤大樓,目前已拆除、夷為平地。(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