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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9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市垃圾掩埋場「借用」台肥公司土地做聯外道路,台肥本月開始裝鐵柵門封路,昨又加設水泥塊路障,讓垃圾車進場「有如參加道路障礙比賽」。花蓮市公所清潔隊認為使用多年已是「既成道路」,盼繼續通行,但是台肥則堅持「保護公司資產」,市公所清潔隊長吳慶展昨以台肥土地上有垃圾堆放「將依法開罰」,地主與清潔隊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拉扯。
花蓮公所認既成道路 盼維持通行
花蓮市公所清潔隊車輛昨天上午從聯外道路通過台肥公司進入垃圾掩埋場,卻因路障處處通行困難,市公所「強硬起來」希望維持道路通行,但遭到台肥花蓮廠長彭盛隆抗議,出手拉住吳慶展的手,反駁有任意堆置垃圾行為;吳慶展說,土地的所有權人有處理清除垃圾的義務,若台肥不清理垃圾,公所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請縣府環保局對地主開罰。
縣府建議公所尋法律途徑解決
縣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指出,該路段為供公眾通行二十年以上的現有巷道(既成道路),具有供公眾通行的公用地役權關係,不能任意廢止或私自加設圍籬障礙物阻撓人車通行,建議公所尋法律途徑解決。
台肥︰約滿不再續借 維護資產
彭盛隆強調,台肥名下花蓮市美港段部分土地,自二○一四年起與花蓮市公所簽借用契約,無償作為掩埋場聯外道路,由於垃圾車頻繁進出造成環境髒亂,影響台肥加速開發深層海水園區的目標;台肥已於二○一七年起多次發文市公所,借用期滿將不再續借。
彭盛隆說,台肥花蓮廠安裝鐵柵門是執行總公司決議。他也說,垃圾場還有一條較小條聯外道路,可供小型垃圾車通行,大車會通融通行原有道路。
台肥公司也透過新聞稿指出,花蓮縣府曾承諾今年底將完成新建「北區垃圾轉運站」後,將封閉垃圾場舊址,迄今新場址動工遙遙無期,台肥依法封閉出借土地,實已審酌情理法、且已充分善盡告知責任。但市公所清潔人員卻擅自移除,台肥再次設置門禁後,清潔人員又到場干涉,更以言語脅迫台肥員工不得設置門禁,公司將透過律師依法維護公司資產。
<p>台肥花蓮廠長彭盛隆(中)拉住公所清潔隊長吳慶展(右)的手,表達意見。(記者王錦義翻攝)</p> <p>花蓮市公所掩埋場借道台肥公司土地進場,但台肥收回土地後設置路障阻擋垃圾車通行。(記者王錦義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