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力仁/特稿
環評到底要多快才算快?是企業界跟環保界爭論無解的話題。企業界著眼的是競爭力,環保界擔心環境被破壞,雙方如同生活在平行時空,難以交集。但可以確定的是,環評制度有其標準流程,不遵行的後果,往往是越想快則越慢。
連接雙北的淡北道路規劃案,因經過淡水紅樹林保護區,引發自然生態與道路開發爭議,九十八年新北市府送環說書至環保署審查,一百年六月有條件通過環評,但居民及環團認為環評審查並未詳評該工程對於紅樹林生態的影響,採取行政救濟,一○三年十二月最高行政法院以「審查結論出於錯誤事實認定或不完全資訊」撤銷環評審查結論,工程迄今停工,重新進行環評。
美麗灣渡假村、中科三期「停工不停產」等許多環評撤銷案,也都有類似狀況。
回到觀塘工業區第三接收站環差案,工業局今年四月送件,六月五日環評專案小組舉行第一次會議,環評委員根據環差報告書中,工業局自行提及施工時恐造成藻礁生態系不良影響,進一步提出四點質疑,包括藻礁生態現地調查、藻礁保護區影響評估、藻礁保育因應對策、藻礁保護區補償規劃,要求開發單位補件再審。
就環境專業而言,環評委員的質疑不無道理。再就歷年重大環評案結果來看,環評委員若不提出專業意見並嚴謹審查,最後極可能成為居民、環保團體提告的依據。一旦進入訴訟程序,不僅曠日廢時,如果敗訴,極可能回到原點,開發單位必須重做環評。
林全院長上任後,強調將建構「明確、有效率」之環評制度,環保署擬修改子法,希望開發單位送審之後六個月到一年,可完成環評審查,依此類推,環差審查時間可更縮短 。因此,對工業局及中油而言,盡速補件,環保署盡速排審,是最佳方案。換句話說,最嚴謹的環評,才是最快速的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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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大潭天然氣電廠的觀塘工業港第三接收站,目前因環差卡關。(台電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