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員警值勤時,本就會穿上反光背心,但未來若要求一般民眾在國道上待援時,也需穿著反光背心,民眾接受度,有待觀察。(資料照,記者萬于甄攝)
〔記者萬于甄/台南報導〕今年4月台南國道麻豆段一起車禍事故,造成2名員警、1名駕駛命喪國道,交通部今預告修法,強制車輛駕駛或下車處理事故的人員,穿著反光背心,新車也應強制加裝反光配備;對此,有用路人認為此舉「治標不治本」,若遇上疲勞駕駛者,穿再亮能見度也一樣低。
國道四隊新市分隊員警則表示,雖然逝世同仁在值勤時也有穿反光背心,但事故的主因,仍是因大貨車司機疲勞駕駛加上感冒,以致精神不濟才撞上;行車安全還是要仰賴用路人多小心注意,飲酒、疲勞都應避免上路,行車時也要多注意前方車況。
此外,若民眾在國道上發生事故,需等待救援時,應前往安全之處或是國道護欄外待援,用路人在事故當下也能穿反光背心,固然能發揮警示的效果;不過,修法後民眾的接受度高低,仍有待商榷。
台南一名李小姐表示,若上國道需隨車攜帶反光背心是可接受,但國道警察殉職的憾事,並非因大貨車司機沒看見,而是司機太累才忽略撞上,即便強制要求用路人也穿上反光背心,像是治標不治本,若遇上疲勞駕駛或是酒駕者,危險性依舊。
李小姐認為,國道上車速不慢,有時候白天看見反光背心的效果不大,且看到也已來不及,若發生事故,用路人拉長放置警示三角錐的距離,比起穿反光背心來的有效,更能提醒後方車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