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萬1500輛 損害市容處理棘手
〔記者黃建豪、郭安家/台北報導〕廢棄自行車損害市容卻棘手,台北市環保局調整廢棄標準後,自行車廢棄數量逐年增加,有的民眾會因此抗議甚至向環保局稽查人員提告,有的則直接撕除公告單,導致廢棄作業得重頭再來,加上有些自行車停放於私有地,環保局需派員現勘,使得整頓效率大打折扣,有里長看不下去,乾脆帶著稽查人員,挨街挨巷清查貼廢棄公告。
環保局查報移置廢棄車輛作業原則,有七項廢棄自行車認定標準︰一、踏板脫落或破損。二、鍊條、齒盤組脫落或嚴重鏽蝕。三、煞車線、煞車拉桿(握把)斷裂脫落、嚴重鏽蝕或無法正常使用。四、車把手脫落或破損。五、輪胎破損或明顯失去效用、輪圈明顯變形。六、車架斷裂或嚴重鏽蝕破損。七、其他零件脫落或破損,致使車輛無法正常使用,外觀明顯失去原效用。
七項條件符合一項者,環保局得查報廢棄車輛,查報為廢棄車輛,環保局現地張貼公告七天後,即送至環保局各區清潔大隊存放,一個月後可依廢棄物處理。
自行車廢棄數量在二○一三年不到六千輛,但環保局統計,二○一七年自行車張貼廢棄公告數為一萬一千五百輛。大安區或中正、大同區等舊城區,早已鏽蝕、毀損的自行車仍隨處可見,占用著道路、騎樓、停車格等空間,市長柯文哲於二月交通會報即點名見到南陽街騎樓停滿廢棄自行車。
大同區老師里長許宮銘指出,廢棄自行車的來源,部分是地方活動辦抽獎活動時的禮品,但通常難騎,民眾騎兩、三個月就丟棄變破銅爛鐵。自行車屬私權,曾有清潔隊稽查員反映擔心清除廢棄物還被告,他今年起帶著稽查員於鄰里巷弄內,尋找廢棄自行車張貼公告,一個月就貼出三、五百張公告。
有民眾撕除公告單再移到別處
許宮銘指出,老一輩人有勤儉習性,自行車張貼公告後,曾有阿姨來罵人,「說她住了幾十年也沒有人貼」,有人則是把破損的自行車專門用來占用車格,造成路霸現象;離譜的是,有民眾發現自行車被張貼公告會自主拿掉,但不會因此清理,而是移到別的位置繼續當路霸。
環保局指出,確實有民眾會撕掉公告單,並將車輛移到他處,這時稽查人員就得重新查處,認定為新案。
停私地無法查報 協調社區搬移
環保局坦承,有些自行車停在私地,私有權確實沒辦法直接查報,除非判斷嚴重影響到衛生,才會派人現地查看後再進一步處理,但若停放騎樓等處,符合廢棄標準就會處理,就市容環境改善方面,會再請區隊加強查報。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則說,以往有些會勘,環保局會跟社區住戶、管委會協調,先由社區內部自行公告,再由社區居民將廢棄自行車搬到公有地,緊接著環保局就可接手做相關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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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環保局認定廢棄標準,但至今仍在騎樓、停車格當路霸的自行車依然隨處可見。(記者黃建豪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