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4歲宋姓男子去年3月間,在桃園市平鎮區住處,以鞭炮塞進塑膠容器中並插入引信,製造了2個爆裂物,沒幾天就被平鎮警分局查獲,宋男坦承製造,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起訴。
起訴指出,宋男行為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嫌起訴,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宋男恐得吃7年以上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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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男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桃檢依槍砲罪嫌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4歲宋姓男子去年3月間,在桃園市平鎮區住處,以鞭炮塞進塑膠容器中並插入引信,製造了2個爆裂物,沒幾天就被平鎮警分局查獲,宋男坦承製造,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起訴。
起訴指出,宋男行為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罪嫌起訴,依法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宋男恐得吃7年以上牢飯。
宋男未經許可製造爆裂物,桃檢依槍砲罪嫌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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