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撿屍「車震」酒醉女 挨告辯:僅摩蹭沒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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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女子周末夜晚與同事到錢櫃台北敦南店飲酒作樂,酒後搭乘店外排班38歲劉姓駕駛的計程車返回內湖住處,未料隔日起床感到下體疼痛,報案後才得知,劉男趁她酒醉,載至住處旁巷子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偵結,依乘機性交罪將劉男起訴。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去年7月21日晚間,被害女和同事到錢櫃唱歌,後來因為不勝酒力醉倒,由林姓女同事幫忙攙扶她去搭乘排班的計程車,林女當時還交代劉男將人送回住處後要打電話回報。豈料劉男發現被害女酒醉昏睡、無力抗拒,竟起了色心,先於凌晨3時26分謊報已安全送達住處,隨後將車駛進暗巷,進入後座性侵女子得逞,犯案後再把女子送回住處。被害女子中午12時許醒來,發現下體疼痛,趕忙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