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占2400坪使用2年半、僅罰8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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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臉書上廣告、目前無限期歇業中(記者楊政郡翻攝臉書)2019-06-04 11:30[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39歲王男從2016年元月起,至2018年7月竊站位於后里區四塊厝兩筆國有土地,占地約2400坪在上面鋪草皮、建廁所、浴室開挖戲水池及魚池等,對外經營「親子露營區」牟利,被檢舉後,法官判處拘役59日,緩刑兩年,需補繳2年多的使用補償費約8千餘元。判決書指出,王男明知后里區四塊厝段566、567號土地,是國有財產署及台中市政府共管之國有及市有土地,王男在2015年9月大膽僱工整地,或親自操作在上面鋪草皮、建廁所、浴室、開挖戲水池及魚池等,對外經營「悠遊親子露營區」收費牟利。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