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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8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林邊鄉有近五百公頃的農地被公告為「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簡稱不利耕地得設綠能區)用地,其中田厝村的八十公頃農地,數十年來被水淹沒,整合的綠能廠商受限僵化農地管理卡關,與地主醞釀連署要求公部門建置這類不利耕地的管理規則。
業者、地主促訂管理規則
屏東不利耕地得設綠能區全在林邊鄉,田厝村富田段約八十公頃因地層下陷而無法利用,地主指出,八八風災後,土地荒置直到被農委會公告為不利耕地得設綠能區才再燃起地主的一絲希望,但政府既然要發展綠能理應要有相對應辦法而不是處處掣肘。
整合的楊姓業者表示,當初配合政府綠能政策而踏入棘手區域,但光是申請農地容許使用的程序就會因鑑界得填築土石料,但農業單位卻以僵固法令限制而卡關,阻礙政策推展。
楊姓業者質疑,此區長年積水不退,政府並未積極治水,願意整合者也被限制卡關,將與地主連署,要求政府因地制宜設置不利耕地得設綠能的管理辦法,並抽除積水,放寬設施建設及規劃道路供地主進出。
環團憂成非法回填物入侵管道
不過,環團FOODBANK屏東分部認為,屏東沿海農地回填不明土石方的案件極多,若是再放寬農地建築材料,難保不會成為非法回填物經合法管道大舉入侵的管道。
<p>太陽能光電如雨後春筍冒出。(記者陳彥廷攝)</p> <p>林邊鄉有近500公頃的農地被公告為不利耕地,堪稱迷你大鵬灣。(記者陳彥廷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