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某私立科大程姓男大學生,前年才因性侵前女友與另1名女網友,遭橋頭地院判刑5年,卻不思悔改,去年暑假入伍服役,在恆春又搭訕一超商女店員,藉口要女方陪找民宿,卻強制猥褻被害人,還以「妳不給我上,機車鑰匙不還妳」,被害人哭求下跪還被呼巴掌,屏東地院一審將這名惡狼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強制罪判刑3月。程男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
判決指出,程姓男大學生,去年暑假入伍服義務役時,於當年8月12日下午2時休假期間,與友人在恆春鎮某超商見櫃台女店員甲女頗有姿色,便以甲女身上名牌在「臉書」搜尋到姓名帳號後,將甲女加入臉書好友,並向甲女佯稱其當晚無住宿地點,約甲女陪同他尋找住宿飯店,甲女應允下班後騎機車與程男見面,改由程男騎甲女的機車搭載被害人轉往恆春國小,程男趁機將甲女的機車鑰匙放入其包包內。
聊天中,程男得知甲女剛與前男友分手,心情低落,程男藉機安慰,並以「沒關係,讓我保護你」為由將甲女拉入懷中緊抱,甲女欲推開,程男緊抱不放,並上下其手隔著甲女之褲子撫摸其臀部,並企圖解開甲女內衣扣環,並欲親吻甲女,被閃躲而未成功,以此方式猥褻得逞。
甲女想逃離,不但遭程男毆打2巴掌,下唇擦傷,甲女放聲大哭,要求返還機車鑰匙,程男竟拒不返還還稱「妳要讓我上」、「我才要還妳鑰匙」等語,甲女拒絕,程男作勢要把鑰匙丟到附近魚池。
適逢甲女母親打電話找女兒,甲女趁機要母親報警,被害人母親趕到,程男一度拒絕返還機車鑰匙,並辱罵被害人母親三字經,後來才交出鑰匙。
屏檢調查發現,程男早在2016年就被控強姦分手女友以及另名在「愛情公寓」認識的女網友,遭橋頭地院判刑5年,屏檢因此將程男求刑7年。
不過,屏東地院一審僅依強制猥褻罪將他判刑1年,另強制罪判刑3月,如易科罰金9萬元。程男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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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姓男大學生前年強姦2女遭判刑5年,不思悔改,去年暑假在屏東搭訕女超商店員又強制猥褻,再被判刑1年,程男上訴,遭高雄高分院(如圖)駁回。(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