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劉姓男子日前跑到派出所查詢他提告的案件偵辦進度,劉男不滿員警回復,竟在派出所內大聲咆哮,還對員警怒譙「幹」,警方當場將他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送辦,法官認為,劉男只是在嘀咕發洩情緒,沒有刻意針對誰,因此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去年12月24日下午4點多,劉姓男子前往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查詢他日前提告案件的偵辦進度,劉男因滿員警回答,在派出所內大聲咆哮指空警方都用偽證、假證據及吃案等話,員警好言相勸,還跟他說:「你兒子也在當警察,你這樣說,難道你兒子也在吃案嗎?」
劉男聽到這句話後大為光火,要求員警向他道歉,但員警不願再跟他多談,請他離開派出所,此時,劉男盯著手機,突然冒出一聲「幹」,員警聽到後, 立刻問他「你剛剛不是有罵一聲『幹』」,劉男否認,但仍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橋頭地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和他對話的員警是穿著便服,他不曉得對方是警察,且自己也沒有駡三字經;法官當庭勘驗員警身上的密錄器畫面,發現劉男和員警發生口角衝突後,他用低頭咒罵的方式抒發不滿情緒,且他的眼睛盯著手機,沒有正面指向員警,並非刻意對員警侮辱,因此難以認定有侮辱特定公務員的犯行,因此判他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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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姓男子在派出內駡員警「幹」被法官判無罪。(記者黃佳琳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