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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卡公司員工宿舍前年發生大火,造成6名越南籍移工逃生不及死亡、5人受傷。49歲負責人陳宏如、48歲廠長謝朝怡獲緩起訴處分。(資料照)
2019-05-07 09:5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017年12月14日凌晨,桃園市蘆竹區矽卡公司員工宿舍發生大火,造成6名越南籍移工逃生不及死亡、5人受傷的悲劇,全案歷經1年4個月的調查,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矽卡公司49歲負責人陳宏如、48歲廠長謝朝怡,涉犯「刑法」業務過失致死、「建築法」有關維護建築物合法使用與其構造及設備安全規定致人於死罪,但考量兩人犯後坦承、態度良好,事後未推卸責任、坦然面對,並與被害人家屬及其他傷者達成和解,均予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確定後陳男須向公庫支付80萬元、謝朝怡應支付60萬元。家屬、律師不願透露具體的賠償金額,但6人的總賠償金額超過千萬元。
檢方指出,陳男從2002年起就以矽卡公司名義,承租位於蘆竹區大有街9巷內的2層樓鐵皮建築作為移工宿舍,1樓為存放貨物的倉庫及宿舍區、2樓為宿舍寢室及客廳,2017年12月14日凌晨火警,經桃園市消防局鑑定,起火處在宿舍區2樓客廳東側處,該處有5個電鍋、1個電風扇、1個電烤爐及1條延長線,其中電鍋、電扇、電烤爐均嚴重燒損,延長線被覆嚴重受熱、熔凝、碳化,銅導線裸露並有熔斷情形,因此研判起火原因為電器因素所致。
檢方指出,發生大火的鐵皮建築屬違章建築,且僅1樓設有唯一出入口、樓梯也只有一個,陳男及身為廠長的謝男,平時不但未定期派員維護檢修電源配線,也未在屋內設置消防逃生設備或使用防火材料,大火發生時陳、阮、黃、馮、阮、裴姓6名移工,因逃生動線不足受困2樓,遭濃煙、火勢嚴重燒灼致熱休克死亡,另5名及時逃出的5名移工,也因大火分別受到嗆傷、燒傷。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