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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1
〔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端午節即將來臨,市府衛生局日前到全市傳統市場、連鎖超市等處,針對各類粽子、生鮮肉品及蛋品、鹹蛋黃等,共五十五件端午節應景食品進行抽驗,其中一件「蝦米」驗出微量甲醛,疑與規定不符,已請源頭所轄衛生局進一步釐清,衛生局也提醒業者,製作食品時應合法使用食品添加物,違者可處三萬至三百萬元罰款。
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長張敬崴表示,這次抽驗的食品包括各類粽子、生鮮肉品及蛋品、鹹蛋黃、豆製品、蝦米、香菇、菜脯、花生及調味醬等,總計五十五件,檢驗項目為大腸桿菌、大腸桿菌群、動物用藥、防腐劑、甲醛及黃麴毒素等,其中一件「蝦米」驗出微量甲醛。
張敬崴表示,甲醛並非准用食品添加物,但水產品會因酵素作用,在貯存期間分解產生甲醛,背景值為九.一至二四三.六ppm,此次抽驗一件蝦米檢出十.八ppm微量甲醛,為了確保食品安全,已請源頭所轄衛生局進一步釐清,究竟是背景值或人為添加。
衛生局建議,民眾購買蝦米時應選擇信譽良好廠商,挑選時也要以形體完整、碎屑少為優先,並選擇自然淡橘色、無異味的蝦米,另外,甲醛可溶於水,烹煮後會揮發,使用前應清洗乾淨並徹底煮熟,降低甲醛含量。
市府衛生局日前抽驗五十五項端午節應景食品,發現其中一件「蝦米」有微量甲醛。(市府衛生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