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突襲行政院案二審再度開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太陽花學運4年前展開,抗議民眾在佔領立法院多天後,於3月23日晚間突襲行政院,但遭現場警力阻擋,爆發流血衝突。檢方提起公訴後,行政院撤回對部分被告的告訴,但仍有11名被告一審遭判有罪。二審高等法院25日再度開庭審理,,前來聲援的學運領袖陳為廷,認為本案僅是「推開拒馬、剪開蛇籠、擋住警察、可能有碰撞行為」,竟遭判有罪,毫無道理。
當年學運於3月18日佔領立法院開始,群眾並於3月23日突襲行政院,而後又於4月11日包圍中正一警分局。當時偵辦的台北地檢署一口氣起訴當時的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現任立委黃國昌等132名被告。而政權移轉後,民進黨撤回對大部分被告的告訴,但非告訴乃論罪的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被告,無法撤回,由法院進行審判。其中318佔領立法院案部分,高院今年3月間判處22名被告無罪確定;至於411包圍中正一部分,一審4名被告均有罪,去年8月二審改判1人拘役、1人緩刑、另2人無罪確定。
而323突襲行政院案一審判決11名被告有罪,其中3人犯「毀損公物罪」,八人犯下「妨害公務罪」,分別處3到5個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罰金。而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5日再度開庭審理。其中在318佔領立法院案獲判無罪確定的陳為廷,到場聲援。他表示,323突襲行政院案與318佔領立法院案應該是同一案件,沒道理318佔領立法院案中無罪的被告,到323突襲行政院案中,竟變成有罪。
陳為廷說,原本只是在靜坐抗議的同學,面對警方暴力對待,為了要闖進行政院,他們僅是「為大家推開拒馬、剪開蛇籠」,「為大家擋住警察、可能與警察有些許的碰撞行為」,卻被判處有罪。陳為廷批評,這樣的有罪,毫無道理。他認為2起案件相同,法院不應該做不同認定。
另一名在本案中遭起訴,一審無罪的被告魏揚,他也要求高院判處被告無罪,並呼籲政府追究當時警察的暴力行為。
▼陳為廷(右)與魏揚(左),均主張被告無罪。(圖/記者吳銘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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