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遭撞倘加護病房,錯過親生孩子出生那一刻。(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吳姓警員在妻子生產臨盆前夕,突然遭到無照機車騎士從後方追撞,吳男送醫院急救錯過了孩子出生,也因此有顱骨骨折、腦出血和腦挫傷等症狀,雖保住一命,卻從此失去了嗅覺、味覺,感到痛苦不已,憤而向機車騎士提告求償170萬元!新北地院審結後認定吳姓警員權益受損,判騎士得賠118萬餘元。
判決指出,吳男2016年8月中旬走在三重仁安街,林姓機車騎士為了撿拾掉在腳踏墊物品,竟然失控衝向路邊,直接從後方撞上吳男,導致對方顱骨骨折、腦出血,急救後也被送進加護病房,也因此無法親臨產房陪伴老婆生產,更因此永久喪失嗅覺與味覺。
警方調查時也發現林男駕照早已被吊銷多年,事發當天沒有不能注意前方路況的情形,就貿然前進,害對方遭受嚴重傷害,被依過失致重傷罪遭判刑7月。吳男認為孕妻突然早產,自己因為被送進加護病房觀察,無法親臨產房陪伴照顧,也因為嗅覺盡失,無法品嘗任何美食味道,自己連食物都嚐不出來,也無法分辨有毒氣體,林男應賠償醫藥費、無法上班的工作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188萬餘元。
但林男認為求償金額過高,只願賠償醫療費和交通費,精神撫慰金部分僅願賠償10萬元。不過,法官認定吳男因騎士行為造成重度身心障礙的結果,權益確實受損,騎士有負責任的義務,考量雙方家境和工作狀況,最後認為林男應賠償118萬餘元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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