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5 新版自治條例採分級管理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訂定「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防止青少年逗留、沉溺電玩,二○一二年起三度送到市議會審議,規定與學校距離須九九○公尺以上,被質疑阻礙產業發展,退回市府修正;市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新版內容,採分級管理,「普通級」的電子遊戲場與學校的距離從九九○公尺大幅放寬到只要五十公尺,「限制級」則提高到一千公尺以上,將送到議會再審。對此,議員質疑五十公尺距離學校太近,分明對業者放水。
普通級從990米降為50米
據統計,新北市登記的電子遊戲場業在二○一一年有四十家,市府透過臨檢,取締賭博性電玩及非法容留青少年等稽查作為,到目前為止僅剩十八家,其中兩家停業、八家大門深鎖,實際營業只剩八家,分布在淡水、三重及八里區,都是限制級的電子遊戲場。
市府經濟發展局商業發展科科長潘守亷指出,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分別在二○一二年五月、二○一二年十月及二○一五年三月送到議會審查,其中與學校的距離限制引起廣泛討論,原本一律規範九九○公尺,但今年六月舉辦專家學者公聽會後,決定參照其他縣市做法,改採分級管理。
限制級加嚴為千米以上
潘守亷表示,「限制級」指的是鋼珠台、娛樂性機台,例如「吃角子老虎」,必須距離學校一千公尺以上,比原來的九九○公尺更嚴,「普通級」是指益智類機種,例如賽車、格鬥等,必須距離學校五十公尺以上;至於坊間的「湯姆熊」或「湯姆龍」等遊戲場或選物販賣機,因為不是電子遊戲場,不納入自治條例的管制對象。
議員:市府自廢武功
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集人李坤城批評說,市府對業者大放水,電子遊戲場對學童影響甚鉅,應以最嚴格的標準把關,目前夾娃娃等選物販賣機已亂象叢生,市府未守住先前的九九○公尺門檻,反而自廢武功,採取最寬鬆的標準,令人匪夷所思。
市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林金結表示,許多電子遊戲場藏污納垢,掛羊頭賣狗肉地暗藏賭博電玩,心智不成熟的學童禁不起誘惑,嚴重影響青少年身心發展,一旦放寬設置標準,校園周邊恐將淪陷,他嘲諷「五十公尺有跟沒有一樣,乾脆不要設限算了。」
市議會無黨團結聯盟總召蔡錦賢也說,五十公尺距離學校太近,彷彿就開在學校隔壁,孩童逗留、沉溺將造成社會問題,建議市府重新檢討。
市府:會嚴格管理
潘守亷表示,除了設限與學校的距離,新版也規定限制級業者必須設在大型百貨公司或購物中心,公司登記的資本額要超過一億元,普通級的資本額不受限制,市府會嚴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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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訂定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新版本採分級管理,普通級與學校距離從990公尺放寬為50公尺,限制級提高到1000公尺以上,議員質疑市府對業者「放水」。(經濟發展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