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公所為改善市區道路品質,今年四月獲得內政部營建署前瞻經費補助三千四百多萬,然而公所五月致函竹南鎮民代表會請求同意墊付配合款,但卻被擱置三個月才通過,使作業期程大為壓縮,尤其適逢下半年各縣市都在趕工執行計畫,公所擔心廠商分身乏術無力投標,若拖到明年前瞻經費恐被縮水,該工程將再添變數。
竹南鎮代會主席方進興表示,公所不尊重代表會,鎮長康世明始終未清楚說明計畫內容,而代表們有監督之責,「並非每一筆中央撥給的經費,都得無條件蓋章通過」,代表會經討論後,同意有條件通過墊付,要求公所須召開地方說明會。
竹南鎮市區道路多處破損坑疤,公所透過苗栗縣政府向內政部營建署爭取三千四百多萬前瞻經費,針對博愛街、民族路、延平路、華東街、民治街、環市路一段等約三公里長路段進行品質改善,公所須給付四百餘萬地方配合款。
公所︰墊付案擱置 年底前動工難度大
竹南鎮公所表示,四月底獲補助後,五月十七日即致函代表會請求墊付,但至八月廿七日才通過,近期能啟動設計、發包等程序,但照原規劃年底前動工「難度很大」,憂明年前瞻預算恐縮水,屆時工程將添變數。
鎮代會︰有條件同意 統整民意才能做
方進興強調,公所未善盡溝通之責,又恐在此事轉移焦點大作文章,故有條件方式同意墊付。方重批康世明勿「得了便宜又賣乖」,須召開說明會統整鎮民意見才能執行。
康世明則指出,公所至少三度向代表會致函促請通過,也曾在會期中說明內容,甚至找上縣長徐耀昌協助疏通,但代表會卻無理由擱置,導致工程延宕,公所有義務向大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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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鎮市中心的博愛街久未修繕,道路坑坑疤疤,列入此次道路品質計畫之內。(記者鄭名翔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