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考上消防特考的37歲準消防員王士聰,被控受訓期間竟忙於上網誘騙少女性交,及拍下性愛照,並有少女指控遭他以「公布性愛畫面」為藉口,一再強迫上床,檢將王男依妨害性自主等罪起訴,法院並將他延押2月,王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指出王男已坦承多數犯行,痛批他危害治安甚鉅,也有再犯之虞,今駁回抗告案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對被檢方起訴與多位少女性交、猥褻等犯行,王男已多數坦承,並有被害少女明確指證,足認王男所犯與未滿14歲少女、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猥褻等犯行明確,罪嫌重大,而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符合羈押要件。
高院並認定,依王男性侵少女的犯行,已嚴重危害社會治案,有必要予以羈押,及延押2月,全案確定。
檢警追查,王男原是宜蘭市一家社福機構教保人員,前年考取消防特考班受訓,他透過臉書與Line等社群交友軟體認識少女,讓對方覺得他是貼心男友後,即露出真面目帶回住處約會,一起飲酒作樂,酒過三巡,趁少女有醉意後發生性行為。王男不僅與少女性交,還拍攝性愛過程,事後給予數百元不等「酬勞」。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有少女不願再和他有「親密互動」,王男竟拿出性愛影片與對方裸照,威脅繼續與他性交,其中,未滿14歲的小花(化名)因此被迫與王男性交16次,另有少女未失身但被拍下裸照,驚恐照片會外流而痛不欲生,後來一名受害少女被父母發覺行為異常,問出女兒遭人欺負後報警。
辦案人員持搜索票前往王男住所,在電腦硬碟內發現他和多名少女的性愛片及少女裸照,有些畫面不堪入目,他聲稱僅供自己欣賞、未外流,並辯稱與影片和照片中的少女是男女朋友,性交和拍攝床照均是「你情我願」,但檢警調查認定說詞不實,將他起訴。據了解,案發時間王男正在接受消防專訓,事發後已被消防特考班退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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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消防特考的37歲準消防員王士聰,被控受訓期間竟忙於上網誘騙少女性交,及拍下性愛照。(情境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