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記者王峻祺、游太郎/花蓮報導〕面對判刑八個月將入獄服刑,花蓮縣長傅崐萁昨表示,會勇敢面對,絕不屈服,「八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
傅崐萁說,合機案經檢調多次搜索、約談,都沒有所謂的炒股行為,只靠「污點證人」的口供,就將他起訴判刑;在更二審,院方主動傳訊污點證人時,清楚作證表達全部都是檢方操縱污衊他涉案,然法官不採信污點證人證詞,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更二審判他八個月徒刑。
他說,收到更二審判決書後,赫然發現法官、書記官竄改筆錄,所謂有罪認定的判罪依據,在開辯論庭時,法官竟隻字未提,經他向監察院申請調查糾正台中高分院法官、書記官,今年八月監察院通過糾正台中高分院審判法庭。
花檢啟動防逃機制
傅崐萁指出,他把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書呈送最高法院,理應發回更審,但竟然駁回上訴定讞,創了司法惡例;且昨天下午四點宣判,花蓮地檢署五點就收到執行通知書,他指控,縣市長選舉倒數關鍵時刻,蔡英文政府以卑劣的方式「司法迫害」,意圖染指花蓮縣長取得勝選,他絕不屈服。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說明,此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收到台中地檢署囑託後,已立即展開防逃機制,通知相關單位限制傅崐萁出境、出海,今、明兩日將發通知給傅崐萁,在限定時間內到地檢署執行。
花檢指出,依照正常程序,通常會給被告一個月的時間準備入監,但也曾有過最速件,當天就須入監服刑。
花檢表示,若以判刑六個月為例,通常會到花蓮看守所服刑,六個月以上則會到花蓮監獄,但花蓮看守所也曾收過服刑一年以下的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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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長傅崐萁將於選前入獄。(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