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說法/維冠樓倒115條人命只判5年,是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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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建商負責人等全依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度,各判決5年有期徒刑,引來外界批評,115條人命卻只判5年。(圖/記者李鍾泉攝) 2016年2月6日凌晨,台南永康區維冠大樓因地震而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289人無家可歸的重大意外。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2016年4月7日台南地檢署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顧問有限公司結構部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人。 經過7個月審理,台南地方法院在2016年11月25日下午5時宣判,認為維冠倒塌的起因,不是天災或不可抗力,而是建案結構分析與設計、建築設計圖繪製、建築施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