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公然露鳥判無罪 法官理由很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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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漢停車場公然露鳥,監視器錄下影像。(模擬示意照,記者蔡清華攝)2019-05-06 13:28〔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沒有穿內褲習慣的黃姓男子,去年8月7日傍晚,帶著醉意來到高市一處路邊停車場,遇到未成年的孫女和阿公行經當地,公然脫褲露鳥,還指著自己的生殖器,回嗆制止他的阿公「女人能脫,我為何不可…」,經路人報警依公然猥褻罪嫌法辦,橋頭地院調閱監視器勘驗發現,「看不到被告之生殖器」,「客觀上無法誘起他人之性慾」判黃男無罪。判決指出,去年8 月7 日18時40分許,在高雄市路旁的一處停車場,黃姓男子手持兩瓶啤酒未著內褲,將褲子脫下,並以手指生殖器,當時甲男帶著未成年之孫女行經該處,嚇得孫女遮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