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桃園》占用婦幼專用車位 6月29日起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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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5〔記者魏瑾筠/桃園報導〕市府交通局配合中央推動「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在全市設置六三一席婦幼專用停車格。交通局說,經一年的勸導期後,廿九日起占用專用格位的車輛將即開罰,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孕婦與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放車輛權益。違規處600至1200元罰鍰交通局停車管理工程科長魏光譽表示,依交通部規定,政府機構、車站、百貨公司、量販店、遊樂園及醫院等處的停車場都須設置婦幼專用停車格,未依規定設置且經勸導未改善者,可對所有權人或管理機關負責人處一萬元至五萬元罰鍰;車輛未乘載孕婦或六歲以下兒童,不得占用專用格位,違規占用者可依停車場法處六百至一千二百元罰鍰,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