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了!繳錢參加性愛趴 其中1女是未成年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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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保險業的林姓男子(41歲),忙於工作之餘竟兼差辦起性愛趴,林嫌10日又以LINE設定「0810揪團運動」,邀請同好參加在新北市土城區一處汽車旅館舉辦的性愛趴活動,並表示有兩名正妹會參加,當場吸引包括林嫌共7名男子參與,聲明每人要繳交7千元,可玩3小時。台北市信義警分局接獲線報突襲搜索,警方發現參加性愛趴的兩名女子,其中一人竟還是就讀高中的未成年少女(16歲),所有人被逮後臉色大變,警方偵訊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風化、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指出,由於有金錢交易,因此所有人都被視為嫖客,嫖客中有人是工程師、有人是保險業等各行各業,年齡從30幾歲到41歲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