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百億掏空案 前董座逆轉改判無罪
#信義 #台北 #蘋果日報
幸福人壽前後任董事長黃正一、鄧文聰被控9年前,涉藉投資之名掏空幸福人壽共約133億元,一審去年依《保險法》背信等罪,判鄧28年徒刑、併科罰金9億元,號稱我國掏空犯被判刑最重紀錄,黃也被判刑9年半、併科罰金2億元。全案上訴後,高院二審今下午宣判,黃正一獲改判無罪,鄧文聰改判 26年,併科罰金7.5億,沒收犯罪所得1.93億美元,可上訴。檢方前年起訴指出,黃正一(76歲)和鄧文聰(59歲,在押)於2007年8月分任幸福人壽正副董事長期間,涉藉口提高經營績效,將幸福人壽資金5000萬美元,委託瑞士EFG盈豐銀行代為操作股票投資,卻擅自將這筆基金設質給EFG,擔保黃、鄧的私人借貸。黃於2008年1月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