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教官帶17歲高中妹到旅館遭告性侵 結果竟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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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高中生小萱被已婚教官帶到旅館發生性行為遭提告,最後卻不起訴。(圖/取自pakutaso)社會中心/台北報導台北市1名17歲女高中生戀上40多歲石姓已婚教官,雙方疑似互有好感,不料教官認為有機可乘,2018年3月約少女吃晚餐,卻只買了便當就急急忙忙將人帶到萬華賓館,直接硬上性侵。直到少女身心受創,食不下嚥,經學姐關心得知後,才揭發教官淫行,全案依強制性交送辦,結果檢方調查後認為沒有事證可以證明教官有違背女學生意願,所以作出不起訴處分。高中生小萱(化名)日前上軍訓課時,被教學幽默風趣、長相斯文的石姓男教官深深吸引,因此藉故取得LINE聯絡方式後,經常傳訊問候、聊天,還一度大膽告白「我喜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