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治療沒效?性騷前科犯搭公車再伸鹹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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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台北市陳姓男子有妨害性自主前科,曾遭法院裁定強制治療,2014年他聲請停止強制治療獲准,但今年4月卻再犯,涉嫌在搭乘公車時伸出鹹豬手,性騷擾一名婦女,遭士林地方法院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判決指出,陳男今年4月9日下午搭乘公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富信飯店、南樟樹灣兩站之間時,見一名年約40歲的婦人獨自坐在雙人座,竟起色心,換座到婦人旁邊,雙手交叉環抱胸前掩飾,以左手偷抓婦人右胸得逞。婦人驚覺遭性騷擾,當場站起向司機表示要報警,司機將公車開往派出所,並協助警方調閱車內監視器,陳男一開始否認犯行,直到被檢察官起訴求刑10月,自知難逃法網,只好承認犯行。士林地院認為,他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