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電動機車自燃毀5車 威摩公司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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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機車自燃毀5車,士林地檢署認為威摩科技公司已盡管理責任,沒有過失,處分不起訴。(資料照)2018-09-20 18:55〔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威摩科技公司(WeMo)推出共享電動機車服務,今年3月卻因電池故障,發生火燒車事件,波及另5輛無辜機車。威摩公司3名高層事後挨告毀損、失火等罪,但陸續與被害車主和解,士林地檢署也認為公司已盡管理責任,沒有過失,處分不起訴。威摩公司的一輛電動機車,今年3月20日停放在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七段上的停車格,晚間6時許突然自燃起火,消防人員獲報趕抵現場滅火,所幸未有人員傷亡,但火勢已波及周圍,共有5輛機車被燒毀。消防署鑑定起火原因,發現電池組內部配線有熔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