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PO文書當心挨罰、判刑! 檢座提醒記得「這麼做」…
#士林 #台北 #自由時報
2019-05-12 05:15〔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雄一間旅館把通姦者用過的床單與毛巾賣給徵信業者,被法院判賠8萬元,引發個資應如何妥適運用的討論,因為「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密度高,士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柯怡如呼籲民眾、營利機構、公務機關不論是蒐集、處理或是利用個資時,一定要詳讀條文並遵守規定,以免挨罰甚至判刑。柯怡如指出,個資可分為一般個資跟特種個資,與民眾與公司較有關係的是前者,在運用上又可初分蒐集與利用兩種方式,蒐集個資前一定要徵得民眾同意,並且告知使用目的,若未告知目的或把個資挪作他用,均視為違法。柯怡如舉例,之前一間行銷公司盜取人力銀行資料庫中的求職者個資,轉賣給保險業者,違法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