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折返拿菸撞癱年輕騎士 法官判賠175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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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台中市27歲張姓男子,去年2月上夜班下班後,與同事到工廠附近的苗栗縣苑裡鎮一家便利商店聊天、喝啤酒,酒後開車回家半途,發現香菸留在超商外,折返拿取,結果在超商前迴轉時,與對向24歲機車騎士古姓男子發生碰撞,造成古男四肢癱瘓,生活無法自理,因而向張男求償1981萬,苗栗地方法院判賠1758萬,可上訴。張男於去年2月7日凌晨1點左右夜班下班後,與同事到工廠附近苑裡鎮田心里140號縣道旁的便利商店,在超商外聊天、喝啤酒,約3點左右開車回家。但到了半途,張男發現香菸遺留在超商外,於是折返回去拿。結果,張男在140號縣道迴轉進入超商前停車空間時,與對向車道的機車騎士古男發生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