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五犯還無照駕車 辯稱肇事後喝酒還是被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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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酒駕累犯的男子近期在肇事後返家飲酒,疑似為了掩飾酒駕的事實,一審時以無證明他肇事前飲酒而判他無罪,不過二審時逆轉,被台中高分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聯合報》報導,這名許姓男子是名酒駕累犯,在94年、95年、102年、103年間共四次因酒駕被判刑,駕駛執照也早已被吊銷,但他仍在105年4月酒後駕駛小客車,在台中市北屯區駕車從後方撞擊一輛等紅燈的小客車,造成連環車禍。而許男在肇事後為免被酒測,不顧自己血流滿面竟棄車逃逸;之後許男在警方不斷來電通知才在6小時後到案,警方對他測得吐氣酒精濃度值達每公升0.34毫克。許男偵訊時辯稱當天駕車時並未飲酒,當天是因為感冒吃藥嗜睡,精神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