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亂花救命錢」 羅東鎮公所澄清: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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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周刊》25日報導羅東鎮公所亂花救命錢,公所澄清非事實。(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針對《鏡周刊》25日報導羅東鎮公所「亂花救命錢」濫用二備金之相關內容,羅東鎮公所25日嚴正聲明說,二備金相關支用皆依法行政,無任何違法情事!並再次重申,近日因年底五合一大選政治因素,各項鎮政業務推動常遭莫名抺黑,請各界勿再以政治因素干擾該所團隊推動之業務,有關特定媒體對於該所推動之各項業務進行之不平衡報導,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相關議題爾後不再回應。 羅東鎮公所說,鏡周刊25日報導內容述及第二預備金為鎮庫救命錢1節,是為危言聳聽;依法所謂「救命錢」為災害準備金,是以「第二預備金」不等於「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