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姚岳宏、蕭宇涵/台北報導〕演藝圈大哥余天的兒子余祥銓昨凌晨到台北市信義區夜店Vibe喝酒,卻在喝酒結束後,為了1萬8000元帳單該由誰付,涉嫌在夜店外人行道,毆打與他同桌喝酒的高姓男子,高男隨即報警並驗傷堅持提告,警方依傷害罪現行犯逮人,余堅稱沒打人,但高男指證歷歷,訊後仍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諭令3萬元交保。
據了解,33歲的余祥銓在警局時由於酒還未退,一再情緒性地大聲醉叫「我不是媽寶」,與他發生衝突的34歲高男也很醉,一下子說要提告,後又說余態度囂張,要爆料給媒體,要警方不要介入。
余祥銓的父母余天及李亞萍昨清晨都有到警局關心,面對兒子喝酒惹禍還醉言醉語,兩人只有無奈搖頭,見兒子沒有受傷後先行離去。
被打的高男說,當時他與余及兩名女性友人同桌喝酒,凌晨2時左右,余祥銓要帶他的女性友人離開,兩人因此爭執,後來余下樓後,在夜店旁邊人行道,朝他右臉揮了兩拳,造成他下巴瘀青紅腫,事後有到北醫驗傷提告。
余否認動粗 和酒客各執一詞
余祥銓則說,對方要拗他付酒錢,雙方才爭執,否認打人。他指出,高男是他女性友人帶來的,兩人之前不認識,沒想到自己去廁所回來,發現桌上多了好幾瓶香檳,都是高男點的,最後帳單1萬8000元卻都要他出,他不滿高男,直指「把妹就自己付錢,憑什麼都我付?夜店又不是我開的!」表示因看不慣對方嘴臉,才輕推對方一把,沒想到對方卻報警。
余祥銓表示,他爸媽已有跟對方道歉,對方卻要求賠錢,余氣憤說他一毛錢都不會給,若和解不成就走法律途徑;台北地檢署訊後依傷害罪諭令余祥銓3萬元交保,檢警將調閱附近監視器並找尋目擊者,釐清余祥銓究竟有無打人。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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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祥銓臉書還原夜店事件經過,並附上自己挖鼻孔照片表達不滿。(取自臉書)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