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高雄市侯姓女大學生今年8月到台中市東區知名媽祖廟樂成宮拜拜,手持線香逐廳參拜時,因參拜人潮擁擠,楊姓女子參拜後回頭轉身,右臉頰觸到侯女線香的煙頭,造成單點二度燒燙傷,楊女破相要求醫美整形,初步求償10餘萬元及後續整形,雙方和解不成,檢察官依過失傷害起訴侯女。
起訴書指出,2017年8月2日侯姓女大學生到樂成宮參拜,與一般信眾一樣點燃9支線香,逐一到各神明廳參拜,由於樂成宮香火鼎盛,白天時間人潮擁擠,線香煙頭不能拿太低,接觸到人的皮膚及衣服都可能發生意外。
楊女(約30餘歲)當時與家人也到「華陀廳」拜拜,楊女回頭時,右臉頰直接觸到侯女的煙頭,雖然接觸時間短暫,但燃燒中的煙頭溫度頗高,立即造成楊女臉頰二度灼傷。
無力負擔 女大生被起訴
偵查期間檢察官詢問雙方是否和解,但楊女要求進行醫美及整形治療,開口求償10幾萬元及後續整形等,侯女是大學生,無力負擔,調解不成,檢方依過失傷害起訴聲請簡易處刑。
據悉,拜拜用的線香,主要是竹枝(香腳)為主,就如火紅的木炭,點燃後跟香菸煙頭的溫度差不多,煙頭的表面溫度攝氏上百度,焰心可高達攝氏600度左右,如果只是短暫的碰觸,等於接觸到上百度的木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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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樂成宮香火鼎盛,一名香客被線香的煙頭燙傷。圖中人物非新聞事件當事人。(記者楊政郡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