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曾因殺人未遂案入獄的31歲王姓男子,去年10月間某天半夜和李姓女友吵架,擾鄰清夢,戚姓鄰居怒斥「要吵到何時?」引發王男不滿,腳踹戚男的門,2人因而在樓樓梯間互毆,造成戚男跌落2樓到1樓的樓梯間,造成右眼眶、鼻骨、頸椎、肋骨骨折,下肢癱瘓,高雄地檢署偵結將王男依傷害致人重傷罪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王姓男子去年10月12日深夜在前鎮區租住處和李姓女友吵架,吵到翌日凌晨1點多,引發鄰居戚男不滿,從住處陽台朝王男3樓住處喊:「你們要吵多久?」
王男聞聲開門到2樓戚男住處,腳踹戚男的鐵門洩憤,雙方因此爆發口角,並在樓梯間互毆,扭打間王男和戚男跌落2樓到1樓的樓梯間,王男坐在戚男身上,戚男雖躺著仍持續出拳毆打王男,王男亦出拳毆打戚男,案經警方獲報趕抵,將戚男送醫,戚男右眼眶、鼻骨骨折、肋骨、頸椎骨折,造成下肢癱瘓,無法自理生活,目前在護理之家長期照護,戚男家屬憤而對王男提出傷害告訴。王男則頭部外傷、右手、右膝挫傷,未提傷害告訴。
案經前鎮警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偵結將王男依傷害致人重傷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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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半夜與女友吵架,吵到鄰居還與鄰居互毆,造成鄰居跌落樓梯間下肢癱瘓,遭高雄地檢署(如圖)依傷害致人重傷罪起訴。(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