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在今(10)日三讀通過《政黨法》,納入排黑條款,規定曾犯內亂、外患罪、貪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等,經判刑確定,不得擔任負責人。如此排黑條款的加入,被外界認定這次修法目標是在針對中華統一促進黨,但統促黨成員卻表示,張安樂是統促黨總裁,並非黨主席。
立院在今日三讀通過《政黨法》,新法中納入排黑條款,明定若犯內亂外患罪、犯貪污罪、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等,經判刑確定,不得擔任政黨負責人。
「白狼」張安樂在1996年因涉入中正機場二期航站裝修工程圍標案、竹聯幫份子對英泉牛奶公司恐嚇取財案,以及前立委彭紹瑾被砍傷等案件,遭檢方調查,並遭台北地檢署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通緝。
因此,按照這次修法後條文規定,張安樂將不得擔任中華統促黨負責人。
但根據《蘋果》報導,統促黨成員胡大剛說:「張安樂是總裁,並不是黨主席。」
此外,對於這次《政黨法》通過,張安樂僅說:「希望他們能說到做到。」
張安樂指出,關於修法後黨產上的疑慮,統促黨並沒有不動產,因此不會有黨產問題,至於黨營業事業的部分,統促黨正要發展黨營事業,但僅是賣黨的宣導品、筆記本、玩偶等等。
張安樂最後表示,這次修法對於統促黨的影響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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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在今(10)日三讀通過《政黨法》,納入排黑條款,被外界認為是在針對中華統一促進黨,但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卻表示,對黨的影響不大。而統促黨成員胡大剛也說:「張安樂是總裁,並不是黨主席。」(資料照,記者王冠仁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