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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孩子當陀螺轉 無照惡保母遭判刑2年 – 我是在地人

把孩子當陀螺轉 無照惡保母遭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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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游姓夫妻喜獲麟兒,花了11萬元住進羅東鎮坐月子中心,寶貝卻遭中心無護理師執照的劉姓工作人員涉嫌施虐1小時,還被當成陀螺旋轉,夫妻才看4分鐘的監視器畫面就看不下去,全案法院審結,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判劉姓保母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判決指出,25歲劉姓女子民國103年起受僱於「李媽媽月子養身膳嬰兒房」擔任保母,但她未領有保母執照,民國105年黃姓女子帶著剛出生4天的游姓兒子入住月子中心,劉女輪到晚班照顧游童。

沒想到,劉女竟因為游童哭鬧不止,先連續以手搥打孩子的後腦、前額、臉部及背部等處,見游童仍在哭鬧,劉竟把嬰兒當陀螺,放在膝上旋轉,並上下晃動,過程中還摀住嬰兒臉部及耳朵,還以強灌奶水的方式傷害游童。

飽受折磨的游童腦部受到重創,還因為被搖晃引發癲癇的症狀,所幸早班保母發現異狀,緊急將孩子送醫開刀,撿回一命;劉姓保母偵查時坦承,確實曾如此對待游童,但沒有傷害的意思,她辯稱,自己雖然非領取正式執照的保母,但曾接受照顧嬰兒的專業訓練,本身也是護理專科畢業,當時是因為情緒急躁,才會將嬰兒旋轉,這是為了要協助排氣。

不過,法院審理時,劉女供稱是一時失慮,對犯行深表悔意,也與游童的父母以20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審酌上情,依重傷害未遂罪嫌,判處劉女2年徒刑,緩刑3年,以啟自新。

  • 無照的劉姓保母,把孩子當陀螺轉,遭判2年徒刑,緩刑3年。(記者林敬倫攝)

    無照的劉姓保母,把孩子當陀螺轉,遭判2年徒刑,緩刑3年。(記者林敬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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