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市議員楊朝偉昨天在議會質詢指出,個人資料保護法於二○○○年實施後,對於哪些個資能否公布,很多公務機關都還「霧煞煞」,他出示大溪區百吉國小公布欄張貼介紹「我們的師長」,校長的名字呈現「王○進」,反而學生的名字「全都露」;校方表示,因為曾被教育局糾正,才會採取「高標準」,學生部分發現使用全名不妥後,已經比照教師未揭露全名。
百吉國小︰曾被糾正 學生已改採非全名
教育局長高安邦對此表示,如此作法有些矯枉過正,學校介紹師長是要讓學生認識老師,不牽涉個資問題,會與各校溝通改進,對於個資公布尺度的拿捏,會安排講習,讓各校有所依據。
教育局︰將安排講習 讓各校有所依據
教育局副局長高玉姿表示,各縣市對於學校公布師長姓名的確有不同做法,南投縣要求不得公布全名,但學校在公布欄公告師長姓名是執行法定職務,沒有違反個資法問題。
市長鄭文燦也說,這個案例是個案不是通案,「個人資料保護法」基於保護個人隱私權,規範對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等事項,內容相當清楚,實施至今已經好幾年,公務人員應該很清楚尺度。
楊朝偉表示,議員們常向市府要求提供資料,卻頻頻被市府以個資法為由拒絕,到底個資法規範的範圍為何?市府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而百吉國小的情況讓人啼笑皆非,如果這樣的做法成立,以後市長行文也不能用全名,只能叫「鄭○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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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區百吉國小公布欄介紹師長資料,未用全名,引起個資使用是否恰當質疑。(桃園市議員楊朝偉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