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位於中壢區內壢的第三市場因建築老舊,中壢市公所早在一九八七年就將市場拆除,並規劃以BOT(興建—營運—移轉Build-Operate-Transfer)方式興建大樓,只可惜乏人問津,如今六○三坪的空地成為停車場、水果行,原先的攤販等了卅年仍未安置,市議員張運炳昨天在市議會質詢時為攤販請命;市長鄭文燦則表示,由於歷史久遠,相關權益有待釐清,會成立專案小組並請法務、經發等單位會同處理。
經濟發展局長朱松偉說,第三市場土地已經變更為商業用地,目前除了少部分土地為私有,其餘土地出租做水果行、停車場用途,至於一九八七年以前的租賃關係,請示經濟部函釋認為與攤商租賃契約訂有期限,其租賃關係已於期限屆滿時結束。
張運炳說,桃園區東門市場大樓已經動工,未來將安置東門、永和兩市場原有攤販,第三市場拆除至今卅年,期間中壢市公所曾於二○○三年發函給原有攤販,希望能安置到其他地方,但攤販意願不高,之後就沒有下文,嚴重影響原有攤販權益,也呼籲市府能比照東門、永和市場模式,妥善安置第三市場攤販。
張運炳說,同樣是危樓,東門市場已經拆除重建,原先攤販未來也可分配到新的攤位,反觀第三市場拆除至今卅年毫無進度,讓原先的攤販苦苦等待,這是政府對不起民眾,建議市府將土地開發成多目標使用商業大樓,也希望市長照顧市民沒有南北之分,儘速解決第三市場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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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壢第三市場BOT案,三十年來仍未動工,目前供停車場及水果行使用。(記者謝武雄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