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任職台北捷運公司某站副站長的鍾姓男子,上班期間貪圖小利,竟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民眾撿到送交失誤認領的悠遊卡刷退,侵占該張悠遊卡內的儲值金額1088元,事後被同事發現舉發才曝光;鍾男事發後認罪,士林地檢署考量他沒前科,因一時失慮才觸法,依業務侵占罪將他緩起訴,期限1年,他須上法治教育課程4小時。
今年9月1日,49歲的鍾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將民眾撿到送交失誤認領的悠遊卡刷退,侵占卡內已儲值的1088元,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的鍾男,殊不知自己的劣跡已被楊姓同事發現舉發。
鍾男到案後面對檢方所提示站內監視器畫面、悠遊卡交易紀錄等事證,得知無法抵賴,承認自己因貪小便宜,一時失慮而觸法;據悉,鍾男平日負責該站民眾遺失物管理等業務。
檢方發現鍾男犯本案之前,並無其他前科,考量他一時失慮而觸法,犯後已自白犯行,認定他有悔意,同意給他緩起訴的自新機會。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