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查獲一家隱藏於屏東市郊區的電鍍工廠,該工廠並未申請工廠登記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環保局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裁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並處以停工處分。
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今天(17日)表示,有民眾日前多次陳情,屏東市海豐街有一處地下電鍍工廠,但因該電鍍廠並未申請工廠登記,且位處屏東市郊區一處國有地內,工廠四周設有高牆,平時大門皆緊閉加上廠旁設有一魚塭從事養殖,因此,從廠外無法得知該處是一家電鍍工廠。
環保局說明,該地下工廠不定時作業,讓污染源追查更為不易,環局在多次撲空稽查後,改採密集埋伏查緝方式,終於一舉查獲。
現場發現,該廠設有2套8公尺長電鍍槽,並未設置廢水處理設備,僅將廢水貯存於2只黑色塑膠桶內,環保局現場檢測廢水pH值為2.55,為強酸廢水,若排入河川將嚴重影響河川生態,當場雖未查獲該工廠偷排廢水,但因業者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廢水貯留許可證,逕將電鍍廢水貯存於場內,環保局可依法裁處罰鍰並命處停工。
屏縣環保局表示,針對水污染案件,除平時主動稽查外,對於屢次陳情的案件,更將成立專案加強查緝作業,呼籲業者切勿心存僥倖,以免遭到重罰,民眾若發現偷排污染行為,也請撥打公害陳情專線電話0800-066666檢舉。
-
屏縣查獲地下電鍍廠。(圖由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
屏縣查獲地下電鍍廠,稽查人員現場採檢。(圖由屏東縣環保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