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觀塘工業區環差案目前正在環保署審查,媒體今天報導此案卡關在環評小組會議並不合理。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出示公文指出,7月就已發文要求中油配合小組決議辦理。
中油為配合政府2025年「非核減煤」及燃氣發電占比50%能源政策目標,與推動工商鍋爐改用天然氣等乾淨燃料政策,選定桃園市觀音區大潭藻礁海岸(觀塘工業區)建立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並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出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案。
環保署今年6月26日召開審查小組時做出決議,要求中油需針對藻礁生態現地調查、影響評估與保育因應對策,並在9月30日前提出補件再審。
不過「自由時報」今天報導,有律師認為審查小組做出此決議的範圍跟程序都有問題,不應由審查小組要求中油提出因應對策,應由環保署要求中油提出。
對此,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上午利用通訊軟體出示公文表示,中油董事長陳金德應該早已收到環保署7月21日發文要求中油需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8條提因應對策。
詹順貴也強調,中油明明已收到公文,卻仍主動透過媒體放話,以與事實不符的內容批評環保署與專案小組委員,這絕非面對問題解決事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