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彥妤/台北報導〕針對文化部昨指控「俞大維故居案」審議,提報國定古蹟前,未先指定市定古蹟,違反「文資法」17條,台北市文化局今反控,文化部「選擇性辦案」,但仍會儘快於下次文資審議會,央請文資委員同意核定為市定古蹟,再向文化部提報國定古蹟。
文化局昨審議「溫州街台大教職員宿舍」(俞大維故居)案,決議提報為國定古蹟,送交文化部審查。但文化部昨晚發布新聞稿,指該案未經指定為市定古蹟,卻直接提報國定古蹟,程序不符「文化資產保存法」17條規定。
台北市文化局今也發布新聞稿回應,指文化部「選擇性辦案」,中正紀念堂於96年暫定古蹟期間,中央逕指定為國定古蹟;另外,台北機廠104年經民眾提報國定古蹟後,文化部亦將全區許多未具文資身份建物,直接指定為國定古蹟。
文化局表示,審議已認定該案具文資價值,雖對文化部的新聞稿感到遺憾,但會儘速於下次文資審議中,請文資委員同意給予市定古蹟身份,再提送文化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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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化局今反控,文化部「選擇性辦案」,但仍會儘快於下次文資審議會,央請文資委員同意核定俞大維故居為市定古蹟,再向文化部提報國定古蹟。(北市文化局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