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本月24日將就救國團案召開第2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近期將公布最新調查報告,圖為救國團上月總部搬遷情形。(資料照)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本月24日將就救國團案召開第二次聽證會,釐清救國團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近期將公布最新調查報告。黨產會委員指出,從《蔣中正日記》對於救國團的相關記載可見,救國團是同時有國家及政黨的「雙面性質」的組織,成立之初時雖然是國家組織,但卻是由國民黨控制的國家組織。
根據「黨產條例」,黨產會將釐清救國團人事、財務、業務是否曾受國民黨實質控制,作為其是否為附隨組織判準。
國民黨曾在首次聽證會則抗辯,救國團第一階段是政府組織、再來是非法人組織、最後是社會團體,所以不可能是國民黨附隨組織。
不過據悉,黨產會從《蔣中正日記》中發現,蔣中正1958年8月7日於中常會明確指出,「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工作策劃與執行,軍應先呈報黨中央,接受黨的領導。」
黨產會的最新調查報告,也將揭露救國團成立至今所有不動產取得、使用與移轉狀況的資料。
此外,在財務方面,黨產會調查,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曾編列經費,補助救國團發展社會團隊組織;因救國團特殊身分,其興建地方青年育樂中心,很多是由政府出資、出地。業務方面,救國團無論在登記社團法人前後,都有國民黨直接指揮救國團業務的紀錄。
蔣中正在該次中常會聽在救國團主任蔣經國聽取工作情形後,做出六點指示,包括宣傳教育方面應特別注重平時服務精神之培養;應從事各種科學之實驗或至各種工廠中實習與參觀,冀於機械之使用中悟解合作之重要;就中外歷史名人中選擇若干足為青年楷模之人士編撰傳記,用備青年閱讀;設法使社會人士注意青年營養,及身體之鍛鍊。
蔣中正也指出,軍訓教官之派任,似可列入三軍職期調任制度;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為國防部所屬單位之一,亦為黨內重要青運機構;今後對重要工作之策劃與執行,均應先呈報中央,接受黨的領導,冀以增進青運工作之效果。(15:10更新)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