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內政部今年八月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方案(簡稱危老重建條例),鼓勵屋齡卅年以上、符合資格的老屋申請改建;高市都市發展局長李怡德昨表示,內部正積極研擬作業辦法,預定十一月底前可公告。
高市府統計,全市屋齡卅年以上老屋約十七萬五千餘棟、佔四十五%,廿至卅年建築則有九.五萬棟、佔全市廿四%。
全市約17萬5千餘棟
危老重建條例除給予原有房屋耐震能力評估補助,也提供後續容積獎勵、稅負減免等配套,容積獎勵部分只要全體地主同意提出重建計畫,可申請最高十五%原建築容積、或四十%基準容積的重建獎勵。
條例施行五年內申請者,除重建期間地價稅免徵,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建物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重建後若不移轉,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可再延長十年。
享容積獎勵 減免稅等
高市議員邱俊憲昨在都市計畫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危老重建條例母法已出爐,市府應儘速公告具體作業辦法,讓有需要的屋主參考、申請。
邱俊憲引述內政部統計,全台到去年底共有八四四萬間住宅,卅年以上的超過三八○萬間,高雄市卅年以上老屋有十七萬五千餘棟,他強調人老、房屋也會老,老屋數量將持續增多,市府應儘早因應。
都發局長李怡德說明,危老重建條例出爐後,局裡已積極研擬作業辦法,包括應準備文件、格式、申請流程與審查程序等,目前已大致完備,預計十一月底前正式公告。
李怡德表示,危老建築條例出爐後,市府陸續接到詢問電話,但數量不多,公布作業辦法後,應會有更多屋主探詢。
此外,美濃大地震後,高雄共受理三四八八件老屋健檢,其中二五六件有安全疑慮,將優先鼓勵更新改建。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