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黃姓男子今年5月3日凌晨在苗栗縣竹南鎮前妻住處,用利剪殺害前妻吳姓婦人及兒子,案發後供稱懷疑前妻與兒子「亂倫」,才憤而行凶,但苗栗檢方調查後,發現婦人身上留下的體液與凶嫌黃姓男子相符,與兒子不符,認為他手段凶殘,且任意編造行凶動機,將過錯推卸給前妻和兒子,取人性命又奪人名節,毫無悔過之意,今天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
黃姓男子原是沙發工人,30多年前與前妻吳姓婦人離婚,前妻帶兒子到苗栗縣竹南鎮定居,當水泥工養家。3、4年前黃到竹南工作並與前妻重逢,常到前妻住處或小住,他工作不順,經前妻建議,今年2月搬去與前妻、兒子同住,前妻也不計前嫌,容許黃姓男子同床而眠。
黃姓男子以利剪殺害妻兒當天被警方逮捕,但他聲稱因撞見前妻衣衫不整從兒子房間出來,懷疑母子亂倫,與前妻爭吵才氣憤行凶。
起訴書指出,吳姓婦人解剖時體內發現有精液反應,經檢驗與被告黃姓男子的DNA相符,與兒子不符,沒有證據黃姓男子前妻和兒子亂倫,吳姓婦人不計前嫌收容前夫黃姓男子居住,但黃不感念恩情,狠心對準二人喉頭要害下手,手段凶殘,且編造被害人有亂倫情節,所言荒誕不經,將過錯推卸給2名被害人,取人性命又奪人名節,顯見毫無悔過之意,有必要與世永久隔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