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的哥哥張振盛與許姓男子合作投資位於新北市中和區的建物,打算裝潢後出售,但因房子漏水問題,兩人不堪負荷,張淑晶得知後提議找金主投入,作為分租套房使用,但她卻沒取得金主,也就是板橋信合美眼科診所院長盧雪玉同意,在協議書上偽簽盧雪玉名字;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淑晶4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查,張振盛與許男原本瞄準中和區的建物作為轉售使用,但因漏水嚴重、修繕費用高昂,兩人不堪負荷,張淑晶得知後提議可引進金主幫忙,將房屋改為套房出租,並指出金主就是盧雪玉,張振盛上網搜尋盧女姓名,發現她是知名眼科醫生,因而答應合作。
不料,張淑晶竟未取得盧雪玉同意,在第一份協議書上偽簽盧雪玉姓名,表示同意投資,雙方事後又再簽署第二份協議書,盧女仍未現身,只有張淑晶一人處理,並於盧雪玉名字旁簽立「張淑晶代」,用以表示盧雪玉授權。
不過,張振盛發現盧女所承諾資金一直沒付,發覺怪異,對盧女提出返還不當得利訴訟,盧女才發覺名字遭冒用提告;張淑晶辯稱,盧雪玉確實與她一起投資,第一份簽名是盧女所簽,第二份則是獲得盧女授權代簽。
合議庭將張淑晶與盧雪玉歷次涉訟書狀、筆錄及日常文件中所書寫的「盧雪玉」筆跡,與第一份協議書送鑑定,確認第一份並非盧雪玉所簽,且盧雪玉也否認參與投資,加上張振盛及許男均未看見盧女簽名,認定張淑晶偽簽,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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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張淑晶偽簽板橋信合美眼科診所院長盧雪玉之名,遭新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淑晶4個月徒刑,可上訴。(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