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李姓女子交到在道上混的林姓男友,不但陪林男持槍押人討債,李女也有如「大姐頭」,看到林男因停車糾紛和人互毆,二話不說從後車廂拿出槍,拉滑套瞄準對方控制場面;高雄地院一審將林男依槍砲、妨害自由等罪判刑4年6月,李女則共同持有槍械判刑3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從事民間放款借貸業的林男和李女租住於苓雅區新光路某大樓,涉嫌共同持有1把改造槍械,藏放在臥室床頭櫃。去年6月間,林男為了向欠錢的阿文(化名)催討債務,持該把改造手槍前往六合路押走阿文,直到阿文的朋友先代還2萬元才放人。
後來林男又到小港區亮槍逼問阿文和其朋友償還後續債務時,還示意李女從包包拿出彈匣供其裝填到手槍,以此方式恫嚇阿文等人,後來阿文的友人籌措1萬元給林,償還部分債務,林才和女友離去。
李女跟著林男混江湖,狠勁也不輸林男,同年7月10日,林男在大社區因停車糾紛和張姓男子當街互毆,李女竟從後車廂掏出手槍並拉滑套,瞄準張男等人控制場面,嚇得張男表弟緊急打電話報警,林、李2人才逃離。
警方獲報逮捕林、李2人,並起獲該把改造手槍、3發子彈,循線查知另涉持槍押人討債,將2人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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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男子持槍暴力討債,李姓女友狠勁也不遑相讓,林男與人當街互毆,李女竟掏槍控制場面,2人都遭高雄地院(如圖)判刑。(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