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丁姓鼓手發現妻子與林姓男子有染,氣炸求償100萬;林男辯稱丁妻隱瞞已婚身分,認為自己遭到仙人跳,不過,新北地院法官發現,林男曾在日記中記載:「在烏石港時,我知曉了一切,仍牽妳的手,摟你的腰,冒著風險,違反著道德規範」,判林男賠償20萬元。
據查,丁男本身是名音樂老師,也曾在藝人演唱會擔任鼓手,他與妻子於104年間結婚,育有1子,隔年,妻子卻透過通訊軟體結識林男,發展成婚外情,頻繁出雙入對、接送、用餐、單獨旅遊、進出旅館。
丁男察覺怪異抓包,林男認錯坦承與丁妻跑到永安漁港、宜蘭鷹石尖、烏石港、外澳沙洲、南方澳情人灣、羅東夜市幽會,他的筆記本還露骨地寫下嘿咻過程,丁男氣炸求償100萬元。
從軍擔任中尉、目前已退役的林男反控,丁妻隱瞞已婚身分,去年9月出遊到了摩鐵時,她突然坦白已婚卻又拐他上床,事後竟稱偷情已被抓包,還要他寫下悔過書,威脅將揭發此事毀他軍職聲譽;林男認為有預謀設局之嫌,他是實際被害人。
法官調查,林男的日記中明確記載:「妳也向我說明妳已婚…在烏石港時,我知曉了一切,仍牽妳的手,摟你的腰,冒著風險,違反著道德規範…」可見林男最遲至在出遊時已知丁妻已婚,而非在嘿咻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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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