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萬丹鄉成功路2段10巷法院執行封路、刨除道路,萬丹鄉長劉昭相認為危及30多戶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下令拆除,被唐姓地主控告竊占、毀損,今天屏東地檢署傳訊劉昭相出庭,劉昭相說明,所做所為皆因公共利益。
萬丹鄉成功路2段10巷約20年前由林姓居民斥資向李姓地主購買了通行路權,後來李姓地主將土地賣給唐姓地主;去年,唐姓地主提告萬丹鄉公所,指未經地主同意就鋪設柏油路,要求刨除及歸還土地,法官現勘認為有其他道路可通行,判決鄉公所敗訴,8月24日強制執行刨除路面柏油並且封路,引發其他2條私有土地也比照辦理封路,讓30餘戶居民無法出入,地方群情激憤。
鄉長劉昭相認為,所有私人土地的道路都封閉,嚴重影響居民的通行權益,萬一發生火災或者救護傷患,連救護車都無法通行後果嚴重,因此下令拆除封路的圍籬,也因此被唐姓地主控告。
劉昭相今天出庭時向檢察官表示,他的作為都是為了民眾的公共利益,並沒有竊占土地或者故意毀損,檢察官則建議劉昭相和地主多多溝通,好好的協調處理,避免再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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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丹鄉長劉昭相因為封路風波被告。(記者葉永騫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