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住在新北市雙溪一帶山區的一對王姓老夫婦,日前被警方查獲飼養12隻柴棺龜及1隻食蛇龜,老夫婦供稱孫子喜歡把玩烏龜,才在附近溪邊抓回,警方告知獵捕保育類動物已觸法,最高可處5年徒刑,並得併科100萬元罰金。
保安警察大隊七隊刑大表示,日前隊上與九隊組成查緝食蛇龜的專案小組,經過多次深入追查,認定一處工寮涉有重嫌,蒐證多日後前往查緝,發現工寮內住的是一對王姓老夫婦,用水族箱豢養食蛇龜及柴棺龜。
老夫婦向警方表示,這些烏龜時常在溪邊活動,住在外地的孫子偶爾回來,很喜歡玩這些烏龜,於是徒手抓了10多隻,想等孫子回來共享天倫,不知道已經觸法。
食蛇龜不但列屬CITESⅡ(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保育類動物,更是台灣唯一的原生箱龜,中國熱中「形補」(指吃什麼補什麼),近年來許多不肖盜獵者將食蛇龜走私中國,食蛇龜在炒作下價格居高不下,甚至有「3隻食蛇龜可抵1支蘋果手機」的說法。國內甚至有大型養龜場,專門養殖食蛇龜和柴棺龜走私到中國。
罰金最高100萬
據了解,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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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婦抓溪邊野生龜,誤觸法網。(記者鄭景議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